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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
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23-07-11
1.首次登记
1.1
申请条件:
依法取得国有林地使用权可以申请首次登记。
1.2
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资料来源: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权属来源材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地籍调查成果(资料来源:申请人)。
1.3
办理路径:
窗口办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1.4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1.5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按照指南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如有问题可拨打0415-2316501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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