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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23-07-11  
2.变更登记
2.1申请条件: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和不动产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发生变化的申请变更登记。
2.2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资料来源: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2. 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3. 不动产权属证书(资料来源:申请人);
  4.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①权利人姓名等身份信息发生变化的材料;②不动产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地籍调查以及政府批准文件等材料;③共有人发生变化的材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2.3办理路径:
窗口办: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2.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2.5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按照指南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如有问题可拨打0415-231650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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