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1.1申请条件: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从事林业生产的,可以申请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1.2申请材料: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资料来源: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 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资料来源:申请人);
- 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资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窗口办: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1.4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1.5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按照指南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如有问题可拨打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