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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24-09-02  
1.适用:申请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情形包括: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可单独申请海域使用权登记;依法使用海域,在海域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应申请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2.申请主体: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应由海域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海域使用人申请。 
3.申请材料:
1. 申请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项目用海批准文件或者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4)地籍调查表、宗海图(宗海位置图、界址图)以及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涉及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还应提交宗海立体空间范围示意图; 
(5)海域使用金缴纳或者减免凭证。 
2.申请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 
(5)地籍调查表、宗海图(宗海位置图、界址图)、界址点坐标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测绘成果等地籍调查成果;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等建筑物、构筑物符合规划的材料;
(7) 验收报告等建筑物、构筑物已经竣工的材料; 
(8)海域使用金缴纳或者减免凭证。 
4. 收费标准:每件550元。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登记的为一件。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5.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实地查看不计入办理时限)
6.办理窗口: 39-61号窗口
7.登记流程:咨询领号→受理→审核登簿→领证(可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