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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
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23-07-11
1.1申请条件:农村居民在自留山等种植林木的,可以申请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1.2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资料来源: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享受自留山的使用权等权属来源材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资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1.3办理路径:
窗口办: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1.4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1.5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按照指南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如有问题可拨打0415-231650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