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申请材料: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资料来源: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 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 权属来源材料:①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提交集体林地承包合同;②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提交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相关协议;③林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集体林权流转合同(资料来源:申请人);
-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相关协议时,形成并提供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由登记机构提供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窗口办: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2.4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2.5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按照指南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如有问题可拨打0415-231650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