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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的变更
1.适用:因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变更。
2.申请主体:预告登记变更可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当事人单方申请。
3.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证明;
(4)预告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材料。
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办理窗口:39-61号窗口
7.登记流程:咨询领号→受理→审核登簿→领证(可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