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预告变更登记
2.1申请条件:因当事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变更。
2.2申请材料: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资料来源:不动产登记大厅/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 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 预告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材料(资料来源:申请人);
- 不动产登记证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窗口办: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2.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2.5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建议您按照指南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如有问题可拨打0415-231650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