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利民优化流程 缩短登记办理时限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16年12月15日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受理不动产登记12435件,办结9373件。
为满足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需求,自2017年4月10日起,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下列登记事项缩短办理时限。
一、抵押注销登记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
二、对不需要数据整合、权籍调查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预告登记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
三、查封、解封登记当日办结。
今后,随着不动产数据库整合到位,办事流程的优化,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进一步缩短登记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