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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至上 营商先行 担当作为 突破化解“遗”难杂“证”
发布时间:2022-03-31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全面落实《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中心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围绕群众所思所求所盼,以化解“不能办证”问题为突破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往日“旧账”被化解  今朝“证齐”喜开怀
       振兴区兴六路4号楼为动迁居民安置楼,历史原因一直未能办理居民个人房屋所有权证。以林培玉为代表的40余户自1993年开始,一直往返于该楼建设单位原振兴工商局以及原房屋登记机构原市房产局,信访诉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022年3月24日,经过中心上下勠力同心,攻坚克难林培玉成为首个领取到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户, 29年的办证难问题被化解,为表达感激之情,向中心赠送了 “心系百姓、为民排忧”和“情系百姓人民公仆”的锦旗。
坚持高位谋划、对标问题,形成凝心聚力良好营商态势
       中心上下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负责人综合协调的营商环境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查阅档案,找准堵点。到原房产局档案馆调阅了当时所有住户房屋拆迁档案,以及原振兴工商局出具的文件、原房产局向相关部门出具的多份调查答复意见,经过研究分析,查找出不能办证的争议焦点。亲力亲为,实地调查。先后3次接访林培玉一行上访人员,并于2021年3月中旬,到该楼实地查看,并到住户家走访调查,倾听住户意见。协调工商,争取配合。本着依法依规办理房屋登记的原则,先后三次以中心名义起草告知函,发函给振兴市场监督管理局,表明我中心同意办证态度。为争取振兴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为住户出具相关办证手续,先后两次到振兴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局领导班子进行协商并达成通过诉讼解决的一致意见。引导诉讼,突破瓶颈。林培玉等动迁户在动迁前后,适逢新老动迁政策交叉期间,就回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住户与原振兴工商局及原市房产局存在较大分歧。经过多次做工作,林培玉终于同意提起诉讼解决。经过近一年的诉讼,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林培玉胜诉。代办服务,好事办实。考虑到林培玉岁数大、腿脚残疾行动不便,中心派专人陪同他前往市社保局和公安部门代为调取职工档案和户籍档案、协调市公证处为他办理其配偶死亡遗留房产公证继承手续、发函给沈阳公证部门办理林培玉子女继承所需权属证明、到税务部门办理代为缴纳税费等事宜,直至最终为林培玉办结不动产权证。
       一房一证总是情,排忧解难暖人心。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自然资源振兴、营商先行”理念悄然成为中心上下的广泛共识,广大干部的服务意识、创新能力、纾困解难的能力不断增强,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财产权益,为丹东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丹东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