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1254-25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7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编号:2021254-255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土地/房屋 | ||||||
宫润利 | 土地及房屋 | 九连城镇马市村三组 | 180/194.4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
高德利 | 土地及房屋 | 蛤蟆塘镇星光村四组 | 200/89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
邓德和 | 土地及房屋 | 同兴镇龙母村十组 | 200/70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24日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