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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隋明丹等3户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105-10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6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隋明丹 土地及房屋 浪头镇忠杰村二组 200/66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孙彩伟 土地及房屋 五龙背镇孙家村三组 200/96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兰洪贤 土地及房屋 安民镇东安民村李家沟组 180/65..4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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