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139-2023140
编号:2023139-202314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7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土地/房屋 | ||||||
王继光 | 土地及房屋 | 楼房镇梨树村一组 | 200/60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
秦桂英 | 土地及房屋 | 同兴镇板石村四组 | 196.43/68.4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26日
2023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