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110-2024112
编号:2024110-202411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4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土地/房屋 | ||||||
徐春英 | 土地及房屋 | 五龙背镇老古沟村 | 200/318.41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
姜凤珍 | 土地及房屋 | 太平湾街道办事处望江村十二组 | 200/110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
卢盛春 | 土地及房屋 | 振兴区安民镇中和村 | 200/88 | 农村宅基地/非成套住宅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25日
2024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