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375-2024379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11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15-2316501。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8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谷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振安区鸭绿江办事处武营村 | 210604003002JC20037 | 180/7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侯殿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九连城镇套外村二组 | 210604101015JC00004 | 228/109.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邢莉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纤维街道滨江村二组 | 210603101001JC20012 | 200/8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王兴林、王忠宝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纤维街道滨江村二组 | 210603101001JC20011 | 200/60.4+4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王云霞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同兴镇三股流村三组 | 210604102004JC20015 | 200/1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