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393-20249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11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15-2316501。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01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刘贵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汤山城镇龙湖村十组 | 210604104008JC10187 | 200/8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张立东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九连城镇庙岭村七组 | 210604101001JC20021 | 224/9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刘春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东安民村王家岗 | 210603100007JC20028 | 180/8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葛圣飞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楼房镇楼房村十一组 | 210604103003JC11263 | 200/10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王云俊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振兴区汤池镇复兴村 | 210603102009JC20012 | 200/5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