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442-202444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1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15-2316501。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06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王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安民镇中和村一组 | 210603101005JC10027 | 200/14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张希强、王振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浪头镇草站委20组 | 210603000008JC00034 | 49.39/98.7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吴清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九连城镇下尖村二组 | 210604101008JC10188 | 200/6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吴运福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九连城镇下尖村二组 | 210604101008JC20027 | 168/2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刘志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五龙背镇孙家村五组 | 210604100006JC20063 | 84/2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