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2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分山台账时家庭成员情况及现状 |
001号 | 崔斌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古城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组/老白前山(小地名) | 210602100005JL00301W00000000 | 3771.1 | 自留山 | 四至:东:崔恒志,南:畜牧场,西:分水岭,北:崔恒志、崔恒友。 | 崔斌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