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62-6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02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15-2316501。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10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谭秀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汤山城镇龙升村一组 | 210604104009JC20010 | 200/8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李成全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振安区鸭绿江街道鸭绿江村 | 210604003001JC20018 | 240/12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孙忠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安民镇金安村肖家堡组 | 210603101008JC20014 | 200/78.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王晓东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浪头镇忠杰村五组 | 210603100045JC10020 | 200/135.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