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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8】年第444号
发布时间:2018-12-10  

申请书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人:  尹熙善 、性别 、身份证号:  210603195406100030

购买坐落于 振兴区沿江开发区B15# 。该不动产于 2001 9 22 日由不动产权利人 中国电子物资东北公司 转让给 尹熙善 。因当时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土地使用权人仍为 中国电子物资东北公司 。现因无法查找卖方中国电子物资东北公司 共同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尹熙善承诺该土地使用权无权利纠纷,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申请人:尹熙善

2018年 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