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7)辽0603执恢218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丹东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坐落于元宝区江城大街388号2单元3203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2014060336111)已被依法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2日
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7)辽0603执恢218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丹东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坐落于元宝区江城大街388号2单元3203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2014060336111)已被依法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