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6)辽0603执68号之一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丹东方绿有机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69-21号,产权证号为2008150207号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已被依法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11日
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6)辽0603执68号之一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丹东方绿有机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69-21号,产权证号为2008150207号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已被依法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