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世平持与丹东市银河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3年3月25日签订的《商品房内部订购合同》、房款收据、,申请办理坐落于振安区站前西街47-2号、49-2号的房屋不动产登记,因该公司未给买受人出具交付房屋证明,现公告征询异议,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将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