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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7】年第050号
发布时间:2017-11-07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1700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1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2017002

丹东畜牧场

林地使用权

金山镇古城村六组

5036.39

国家公益林

2017002

丹东畜牧场

林地使用权

金山镇古城村六组

2.62

国家公益林

2017002

丹东畜牧场

林地使用权

金山镇古城村六组

86.02

国家公益林

2017002

丹东畜牧场

林地使用权

金山镇古城村六组

10.52

国家公益林

2017002

丹东畜牧场

林地使用权

金山镇古城村六组

37.63

国家公益林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