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6)辽0603执139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马波坐落于振兴区福寿路3号608室,房屋已法判转移给赵诗源,因马波持有上述《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033007611)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16日
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6)辽0603执139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马波坐落于振兴区福寿路3号608室,房屋已法判转移给赵诗源,因马波持有上述《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033007611)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