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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9】年第239号(多户)
发布时间:2019-06-1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7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1

梁世新、刘爱武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银河大街99号1008室

68.07

成套住宅

2 梁世新、刘爱武
土地及房屋

兴区银河大街99号1318室

68.07

成套住宅
3 沈玉霞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银河大街99号1单元1418室 68.07 成套住宅

4

侯献、代丹丹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74-3号704室 99.88
成套住宅 入户通知单丢失
5 李娟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临江后街55-2号501室 125.33
成套住宅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