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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9】年第167号(多户)
发布时间:2019-04-2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5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1

于永滨、苏波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4号1单元603室

91.95

成套住宅

2 殷铁成、张德辉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6号5单元512室

63.72

成套住宅
3 邹新平、苏丽娟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10号1单元601室 126.03 成套住宅

4

吴贤锋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4号2单元404室 75.91
成套住宅
5 梁维斌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10号3单元505室 64.69
成套住宅
6 王福江、王兆红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10号708室 82.93
成套住宅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