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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19】年第369号
发布时间:2019-09-1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1

营胜村民委员会

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振安区五龙背镇营胜村十一组/瓦庙岭(小地名)

179532.37


集体林地

民主议定书、东:道路 南:胡志峰、刘长录、刘成海、赵洪祥、赵洪利 西:龙泉村 北:营胜村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