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因丹东日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丹东国用(2003)第06141505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下土地已开发完成,地上房屋已出售,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未交回。丹东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12月20日向丹东日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限期办理相关登记的《通知》,丹东日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丹东日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证号:丹东国用(2003)第061415052号)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