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4执恢93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江海南坐落于元宝区柴草市街28号3单元1205室,建筑面积161.85平方米的房屋已法判转移给任凭,因江海南持有上述《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5152862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10日
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4执恢93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江海南坐落于元宝区柴草市街28号3单元1205室,建筑面积161.85平方米的房屋已法判转移给任凭,因江海南持有上述《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5152862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