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8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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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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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学礼 |
土地及房屋 |
振兴区健康路133号3单元409室 |
63.75 |
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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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荃、刘淑琴 | 土地及房屋 | 振兴区健康路101号501室 | 83.46 | 成套住宅 | ||
刘云琴 | 土地及房屋 | 振安区和经街6号2单元704室 | 44.35 | 成套住宅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