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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0】年第193号(法判)
发布时间:2020-07-09  

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4执6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振安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4执610号执行裁定,陆云廷持有的坐落在振安区楼房镇梨树村,66平方米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村房字第220263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