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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0】年第171号(多户)
发布时间:2020-07-0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王长河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银河大街99号2203室

129.48

成套住宅

入户通知单丢失

杨孝君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健康路131号2单元505室 42.02 成套住宅

王洪震、王晓丹、隋成良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十纬路45号304室 167.3 成套住宅

孙晓东、董敏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银河大街99号1717室 68.07
成套住宅 入户通知单丢失
肖淑云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健康路65号702室 124.02 成套住宅

刘根会、赵存英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东平大街4号3单元306室 78.39 成套住宅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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