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2执恢5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元宝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2执恢57号之一执行裁定,王毅持有的坐落在元宝区宝山大街140-17号1单元1101号,206.94平方米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证号:040872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19日
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2执恢5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元宝区人民法院(2020)辽0602执恢57号之一执行裁定,王毅持有的坐落在元宝区宝山大街140-17号1单元1101号,206.94平方米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证号:040872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