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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2020】年第128号(法判)
发布时间:2020-05-29  

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9)辽0603执16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19)辽0603执1663号之一执行裁定,王晓红、林魁持有的坐落在振兴区鸭绿江大街282号1单元2502室,建筑面积90.03平方米房屋的《预告登记证》(证号:013773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预告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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