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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继波继承不动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9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
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被继承人 继承(受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

土地/房屋

备注
  赵廷全 赵继波 土地及房屋 元宝区于家路35号1906室

房屋面积48.51平方米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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