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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岩、付莹持有的预告登记证依法律文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4  
 

作废公告

 

 依据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8)辽0603执1070号执行裁定书和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18)辽0603执10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坐落于丹东市振兴区四道北路21号1单元203室的房屋登记至张鹏名下,赵岩、付莹持有上述房屋《预告登记证》(证号:035680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上述房屋预告登记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