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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满永盛的不动产继承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8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2021年5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被继承人 继承(受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

土地/房屋

备注
  张冰 满永盛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青年大街123-4号

房屋19.01平方米

 
  张冰

满永盛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城建小区28号楼601室

房屋92.85平方米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