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土地/房屋 | ||||||
倪金荣 | 土地及房屋 | 振兴区绿苑小区4号楼306室 | 132.4m2 | 成套住宅 | ||
孙世永、王威 | 土地及房屋 | 振兴区十纬路43号1204室 | 152.49m2 | 成套住宅 | ||
杨智、张丽芳 | 土地及房屋 | 振兴区昆源小区6号楼507室 | 47.91m2 | 成套住宅 | ||
单晓东 | 土地及房屋 | 振兴区六合街14号521室 | 75.98 | 成套住宅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4日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