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营胜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组 |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
振安区汤山城镇龙升村三组/老虎沟(小地名) |
154000.77 |
集体林地 |
民主议定书/东:汤山城镇龙升村民委员会,南:五龙背镇营胜村民委员会,西:汤山城镇石安村民委员会,北:汤山城镇石安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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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