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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飞等7户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30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万飞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8号804室 58.21m2 成套住宅  
  陈桂华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健康路123号3单元608室 49.84m2 成套住宅  
  陈晓东、孙丹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银河大街99号1604室 146.96m2 成套住宅  
  周玉德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银河大街99号1007室 68.07m2 成套住宅  
  阎喜兰 土地及房屋 元宝区美伦小区2号楼601室 53.65m2 成套住宅  
  孙淑清 土地及房屋 元宝区于家路36号4单元710室 56.7m2 成套住宅  
  王同生、王丽乡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健康路85号1单元501室 66.87m2 成套住宅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