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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宫兆华等6户的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宫兆华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健康路89号4单元707室 144.95m2 成套住宅  
  何志龙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健康路89号3单元706室 157.32m2 成套住宅  
  宫兆福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健康路89号4单元708室 127.85m2 成套住宅  
  王淑萍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健康路95号1单元701室 140.76m2 成套住宅  
  吴顺福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宝石花小区1号楼1单元302室 111m2 成套住宅  
  吴春梅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银河大街99号1816室 68.07m2 成套住宅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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