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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家香等6户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刘家香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银河大街99号808室 68.07m2 成套住宅 入户单丢失
  薛桂兰、苑厚堂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健康路121号504室 63.06m2 成套住宅  
  孙玲玲、崔景滨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银河大街99号1612室 62.09m2 成套住宅 入户单丢失
  赖建华、黄丽秋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银河大街99号2305室 96.22m2 成套住宅  
  曲道斌、相春玲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钟源小区4号楼807室 76.02m2 成套住宅  
  于冲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文安路12-1-7号 423.51m2 商业 入户单丢失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