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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安村民委员会第十村民组的不动产登记公告(林权)
发布时间:2021-11-15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石安村民委员会第十村民组
 
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振安区汤山城石安/侯万义前山(小地名) 196308.89 集体林地
 
民主议定书/东:于福祥(蚕场),南:衣金海(蚕场),西:十组集体(杂树),北:于福祥(旱地)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