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通告公告
关于于莉等4户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于莉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健康路121号1单元303室 63.06m2 成套住宅  
  鞠春霞 土地及房屋 元宝区朝凤小区28号楼301室 90.12m2 成套住宅  
  石淑芬 土地及房屋 元宝区新丰街25号4单元210室 38.19m2 成套住宅  
  王丽娟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6号4单元611室 63.72m2 成套住宅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