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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万有、吴高英、鄂海霞、鄂海燕的不动产登记公告(林权)
发布时间:2021-12-0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1 鄂万有、吴高英、鄂海霞、鄂海燕 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振安区汤山城镇太河村三组/张家坟(小地名)
 
4706.4
 
自留山 台账、权属确认单/东:张家坟上边交界石,西:集体板栗树中间交界石,南:鄂万财山交界石,北:梁。
 
2 鄂万有、吴高英、鄂海霞、鄂海燕 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振安区汤山城镇太河村三组/后山(小地名) 2812.2
 
自留山
 
台账、权属确认单/东:房后,南:旱地交界石,西:沟,北:栗子园边交界石。

 
3 鄂万有、吴高英、鄂海霞、鄂海燕 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振安区汤山城太河村三/前山(小地名) 
 
20421.38
 
自留山 台账、权属确认单/东:岗,南:桦树下无尖核桃树,西:河沟,北:大核桃树下沟。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