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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佳星等8户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1月0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张一凡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6-14号 27.61 商业服务  
  王佳星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6-13号 27.61 商业服务  
  王佳星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6-12号 27.23 商业服务  
  王佳星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6-11号 27.61 商业服务  
  胡炳满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6-9号 29.75 商业服务  
  胡炳满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6-10号 26.18 商业服务  
  孙瑶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6-15号 47.07 商业服务  
  任亮、胡晓兰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和经街6-9-13号 292.37 商业服务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