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通告公告
关于赵海彤的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发布时间:2023-05-16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11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赵海彤 土地及房屋 振安区五龙背镇站前西街26-22号1单元303室 89.38 成套住宅 继承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