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承元等5户的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发布时间:2023-06-0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12月0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土地/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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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铭 |
土地及房屋 |
振兴区十纬卫检号楼2单元253号 |
57.73 |
成套住宅 |
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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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铭 |
土地及房屋 |
振兴区三街六纬12号楼302室 |
46.35 |
成套住宅 |
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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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铭 |
土地及房屋 |
振兴区九街6组201室 |
58.49 |
成套住宅 |
继承 |
|
肖铭 |
土地及房屋 |
振兴区十纬号楼2单元252号 |
37.3 |
成套住宅 |
继承 |
|
姜承元 |
土地及房屋 |
元宝区永安街永安花园新区53号楼1单元601室 |
161.54 |
成套住宅 |
继承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