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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姜承元等5户的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
发布时间:2023-06-0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12月0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肖铭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十纬卫检号楼2单元253号 57.73 成套住宅 继承
  肖铭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三街六纬12号楼302室 46.35 成套住宅 继承
  肖铭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九街6组201室 58.49 成套住宅 继承
  肖铭 土地及房屋 振兴区十纬号楼2单元252号 37.3 成套住宅 继承
  姜承元 土地及房屋 元宝区永安街永安花园新区53号楼1单元601室 161.54 成套住宅 继承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