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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汤山城镇龙泉村村民委员会集体林地的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8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m2 用途 备注
土地/房屋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龙泉村村民委员会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振安区汤山城镇龙泉村九组/王庆沟(小地名 36873.91 集体林地
 
林地四至:东:山岗梁,南:汤山城镇
龙泉村集体林地,西:山边土路,北:杜功年自留山边沟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