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的不动产登记公告(林权)
发布时间:2023-11-01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振兴区花园路18号(花园路与四号干线交汇处)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15-23165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m2) |
用途 |
备注 |
土地/房屋 |
1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上堡前山(小地名 ) |
3193.36 |
有林地 |
四至:东:张国生林地,南.:张国生林地,西:张满江林地,北:三组林地 |
2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刘家沟(小地名) |
3054.88 |
有林地 |
四至:东:三组林地,南.:张永生林地,西:徐径林地,北:三组林地 |
3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刘家沟(小地名) |
17664.61 |
有林地 |
四至:东:张永生林地,南.:张永生林地,西:徐径林地,北:徐径林地 |
4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刘家沟(小地名) |
3439.32 |
有林地 |
四至:东:刘世国林地,南.:三组地,西:张永生林地,北:张永生林地 |
5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队部前山(小地名 |
1859.02 |
有林地 |
四至:东:张国生林地,南.:张国生林地,西:张国生林地,北:李明和林地 |
6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上堡前山(小地名) |
5465.74 |
有林地 |
四至:东:张滨生林地,南.:张国生林地,西:李明江林地,北:三组林地 |
7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振安区汤山城镇佛山村第三村民组、上堡前山(小地名) |
908.94 |
有林地 |
四至:东:李明江林地,南.:李明江林地,西:张国生林地,北:三组林地 |
丹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01日